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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家渠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介时间:2020-04-29 商会执行会长单位、五家渠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,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潘志强,公司2006年3月成立,位于五家渠市梧桐镇八一路综合办公楼,距五家渠市二十公里,交通便利。专业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经营,为三级开发资质,经济实力雄厚,经营管理配套,具有超前的房地产开发理念。公司自成立以来,积极参与一0二团的小城镇建设,先后成功开发了东方花园小区、锦绣家园小区、凤凰名苑小区,碧水郡小区、彩虹步行街、新东方商业街商铺楼,还承建了一座综合楼等等,累计开发面积达数万平方米,总投资数亿元,改变了团镇面貌,为团场城镇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