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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参加自治区商务厅“普法进商会”法治教育讲座时间:2023-05-22 5月22日,为积极落实法治服务进商会、进企业,结合全国第三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活动,自治区商务厅在新疆安徽商会10楼会议室举办“普法进商会”法治教育讲座,特邀请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商(协)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。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处副处长朱光荣、干部木司塔帕·依沙白克,法规处二级调研员王红,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、陈飞年,新疆陕西商会等驻疆兄弟商会、协会60余人参加活动。 本次讲座,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、陈飞年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涉商事主体若干法律实务问题、企业财税法律风险防范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、完善治理制度、诚信善意行事、常见的法律风险问题等内容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法律原理和实务案例,分别为大家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解读,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。 两位律师解读,商协会和企业负责人是单位刑事风险管理的核心主体,要实际承担企业犯罪的刑罚后果,在企业经营过程中,一定要尊重法律规则、敬畏法律风险,坚持底线要求,合法合规经营决策,避免卷入刑事风险。要建立有效治理机制,避免内部纷争,确保健康持续经营、诚信善意行使权利。 通过讲座,进一步提高了以法律为准绳,循法而行、依法而治的法律意识,增强了商协会、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,明确了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思维和理性风险防范意识,为商协会、企业健康稳步发展构筑起了法治“防火墙”,对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做到尊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遇到侵权和违法问题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解决,防范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。 商会要求各会员单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,积极组织引导会员企业联系本单位实际开展法治文化建设, 大力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浓郁氛围,帮助企业牢固树立依法治企、依法兴企、依法经营的法治观念,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,推动商会和企业自身建设行稳致远持续健康发展。 |